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,依照法律规定、合同约定改建为一个企业的行为。
企业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:
1、一个企业续存,其他企业解散的,为吸收合并;
2、重新设立一个新企业,原来各方企业解散的,为新设合并。
由于新设合并企业原生产经营过程的连续状态已被终止,新设合并企业的纳税筹划基本等同于一般新设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法。所以吸收合并的纳税筹划成为企业合并筹划研究的主要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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